律师观点 | Plus Token的违法性分析及犯罪认定
一、Plus Token案件发酵过程
2019年6月27日,Plus Token钱包发生挤兑,已无法提现。同日,瓦努阿图执法部门抓获多名涉嫌犯罪中国人,其中包括利用Plus Token网络平台从事传销犯罪嫌疑人。2019年7月6日,瓦努阿图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盐城警方,但据Odaily星球日报消息,此次归案的只是 Plus Token 资金盘的重要操盘手,并非主犯,幕后老板还未落网,疑似潜逃,警方正在全力追捕。
至此,Plus Token案件仍在发酵。据盐城市公安局7月12日公开回复的《关于近期Plus Token案的情况说明》,湖南、北京、江苏等多地公安机关均已开展Plus Token案件的查处打击。
二、Plus Token运作模式
三、“Plus”币的违法性分析及犯罪认定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Plus Token的运作模式一符合第2款的规定,用户需充值3500元人民币的Plus币或将等值的数字资产转入Plus Token钱包,才能开启“智能狗”的“搬砖”套利功能,也即取得加入Plus Token的资格;Plus Token的运作模式二则符合第1、第3款的规定,Plus Token用户发展下线,可获得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和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的“搬砖”收益、手续费分红和返佣。因此,Plus Token属于典型的传销活动。
在犯罪认定方面,《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Plus Token创始人等相关人员已触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随着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的普及,打着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旗号,实则为传销活动的项目不止Plus Token一起。近期,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就王某刚等5名被告人对外发行虚拟数字货币“联盟票”,组织、领导传销吸收资金2.8亿余元,作出判决,判决分别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至一百万不等,同时对涉案赃款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面对当前种类繁多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应当理性判断,正确区分区块链项目和传销行为,以防盲投受损。
作者:陈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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